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半岛平台次会议决议公告

  服装       |      2023-08-09 14:41:51

  半岛平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绣花加工;服饰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半岛平台、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述变更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半岛平台。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是一家具备核心生产技术的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纺织服装行业跨国公司。随着不断发展,公司积极探索上下游发展机遇,深挖智能化改造空间,产业链日益扩大,目前已拥有棉花种植、针梭织面料、针梭织成衣、环保、新材料研发等业务,逐步形成了纺织全产业链体系以及国际化一条龙布局,拥有完整独立的内外循环生产和销售体系,以及强大的研发和快速反应能力。

  在十几年经营过程中,公司深谙科技推动生产发展的道理,近年来“智造盛泰”是公司的主要战略之一,公司对全产业链持续进行智能化改造,大幅投入研发经费打造全方位数字化供应链、智能生产系统,使得公司生产产品自动化率高、容错率低、订单反应时间快,成为公司始终能获得优质订单的一大竞争优势。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纱线、面料和成衣的进一步智能化改造,实现纺纱、织造、印染、成衣制造所有加工工厂的APS一体化铺设,并利用AI系统深入挖掘人工智能在纺织服装上的应用,利用工业互联网将生产管理网络化,提升工厂数字化管理,力争实现智能自动排单,自动人力分配,及生产环节可视化功能,严格践行智能化发展,着力打造智能化企业,使盛泰从传统型劳动密集、技术经验型企业真正转型成为设备自动化、工艺智能化高科技现代化企业。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和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公司证券代码“605138”和证券简称“盛泰集团”保持不变。

  2.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本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本次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半岛平台。

  4.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交易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别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纺织面料及成衣的生产与销售,是一家具备核心生产技术的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纺织服装行业跨国公司。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期货、期权、远期等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职责分工,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降低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和操作风险。

  2、公司财务部应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内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4、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

  5、公司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半岛平台,以防范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交易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降低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涉及延期或变更的募投项目名称:“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拟将募投项目“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实施内容作出如下调整:(1)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以下简称“新项目”),项目总投资由30,266.67万元变更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万元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资金),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周口盛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盛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660.12万元向周口盛泰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项目;(2)变更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334,979.37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639,895.92元,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904,916.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45,020.6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1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7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作出如下调整:

  1、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总投资由30,266.67万元变更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周口盛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660.12万元向周口盛泰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项目;

  2、同意将原“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3、同意公司将“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限进行适当延长。本次延期时间相对较短(未超过6个月),系基于商业合理需要而作出的正常调整,具体延期前后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是为弥补纺纱在公司内部产业的短板,由境外全资子公司SRS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盛泰棉纺织(越南)有限公司)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新增生产、技术等人员,拟扩大公司纺纱产能。该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7月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其中第一期五万锭纱线月份开始进行试生产,但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厂房交付延期,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公司审慎考虑,拟延长建设周期至2023年12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在越南、柬埔寨等地区进行产业布局,拥有的面料、成衣工厂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越南本土纺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产能较低,尚未达到公司面料用纱标准,高质量纱线仍需要从国内进口,导致公司采购周期延长,需要提前备货,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造成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状况及打造越南从纺、织、染、服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计划通过本项目引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备,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扩大纱线产品生产规模,提升纱线产品质量,弥补越南纱线不足的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在越南实现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有效降低原材料成本并保障公司原材料的供应。既有利于满足公司内部循环需求,减少国际物流费用,也利于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条件,持续保持盈利能力。

  纺织业是我国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对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纺织行业全球化的发展布局。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国服装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等政策的相关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面料生产、卓越的成衣产品和全球众多优质服装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交货效率、优质服务受到客户的好评。公司始终遵循“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在保障国内市场的前提下,不断开拓国外市场,积极布局海外生产基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面料纺织布局在越南,成衣制造布局在中国、越南、柬埔寨等多个国家。随着海外工厂的逐渐成熟,员工效率持续提升,叠加当地更为便宜的劳动力成本、运营成本等,公司实现了产能扩张及利润提升。综上所述,丰富的海外布局经验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认为“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是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中国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和湖南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嵊州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在上述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通过在上述地区的厂房屋顶进行全方位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有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降低公司用电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该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6月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于本项目前置条件涉及公司厂房建设,子项目沅江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商水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公司战略规划影响项目面积略有调整,且前期公司厂房建设进度略有延迟晚于原规划时间,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公司审慎考虑,拟延长建设周期至2023年12月。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步骤和具体细节,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目如期完成。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作出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出现延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原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拟通过现有厂房购置自动化设备实现年产6,000吨针织面料的生产能力,总投资30,266.6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自有厂房内,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0.00万元向河南盛泰针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原项目已在商水县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项目代码-04-05-228364),取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豫环审〔2022〕4号)。

  截至2023年8月3日,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417.08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663.24万元(其中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80.32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质是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设备投入调整和增加仓库等配套设施建设,由于配套设施投入导致总投资金额下降,同时因设备购置金额下降导致募集资金形成结余。具体变更的原因说明如下:

  (1)关于设备调整:为进一步做好内外独立循环的生产和销售体系,让国内基地更好地为国内客户提供服务,公司拟对国内三大面料基地进行资源整合,其中:嵊州两大面料基地将集中至公司位于嵊州三塘位置的厂区,原嵊州面料基地的部分闲置设备将搬迁至河南印染基地用于“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原募投项目将减少新设备采购,投入资金亦相应减少。因此,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智能化升级,购置智能化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应软件系统。

  (2)关于仓储配套设施调整:此外,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目前在河南的仓储需求未被充分满足。为应对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保障客户采购物料清单的高效供给,公司需提升自身的仓储服务水平。经公司审慎考虑,为提升公司仓储服务能力水平,后续持续为面料成衣生产提供技术支持,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

  1、项目名称: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和仓储建设

  5、实施方式:鉴于新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周口盛泰,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周口盛泰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60.12万元向周口盛泰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周口盛泰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新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因此新项目实施方式为公司向河南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周口盛泰分别提供7,642.49万元、7,660.12万元借款实施新项目。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其中,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河南盛泰针织有限公司,拟租赁周口盛泰的生产厂房和仓库,将嵊州面料基地搬迁设备至河南盛泰针织,并新增少量智能化生产设备,对厂区生产线进行优化升级,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6,000吨针织面料的生产能力;仓储项目实施主体为周口盛泰,拟新建仓库、综合楼、科研楼及配套工程,满足公司河南业务对仓库使用以及后续持续为面料成衣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的需求。

  7、项目总投资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719.69万元人民币。

  为促进行业长远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纺织服装、服饰行业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明确“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编织等工艺及多种工艺复合、长效整理等新技术,生产功能性产业用纺织”为鼓励类范畴;《中国服装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开发具备高品质、多功能、智能化服装消费品,推动服装产品升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推动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端化、精细化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纺织服装领域,已掌握丰富的生产经营基础和经验:

  ①在生产方面,公司不断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开发了相关配套的系统用于取代不必要的人力劳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增强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②在技术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研发能力的提升,在面料研发、工艺、生产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目前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高支高密提花针织面料,公司引入了全新的提花组织结构和差异化纤维,以拓展高支高密领域;针对新型三明治针织面料,公司运用了国内独有的三明治质感和抗勾丝起球技术;针对5D空气层针织面料,公司运用了轻量科技和抗勾丝起球技术,其面料抗起球性、蓬松性均优于市场同类面料。

  ③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的重要客户均为行业领先的头部品牌客户且与公司已形成良好紧密合作,可有效保证产能消化。

  综上,公司已掌握丰富的生产经营基础,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项目经验保障。

  科学的生产管理是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保证,公司注重项目全程管理、工艺管理和深度研究,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生产装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公司拥有大批来自于纺织专门院校毕业的技术人才,同时,公司的管理团队深耕纺织行业数十年,拥有该行业丰富的技术经验以及管理经验,对于纺织行业的管理、经营、技术运用均具有同行业领先的优势。

  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术改造及仓储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1,914.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经测算,该募投项目实施后的内部收益率预计约为10.33%(所得税后),经济效益较好。

  新项目中的科研楼项目已取得项目代号为-04-01-269163的备案证明,但涉及对原“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变更,新建园区配套仓库等立项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相关立项备案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将依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动情况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公司管理能力未能满足不断增长的经营规模、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主要客户流失或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此外,新项目涉及对原项目之投资备案内容变更,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如未能取得或按期取得相关批准,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

  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万元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余4,280.31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结合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9号)文件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召开“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1、截至2023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盛泰转债”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6: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8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务必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材料原件须在2023年8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3)。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3年8月22日下午16: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证券部办公室(送达方式详见“五、其他事项(一)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盛泰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会议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8月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半岛平台,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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