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平台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半岛平台,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半岛平台半岛平台。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服装企业广告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半岛平台,并在今年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把上述政策落实到位半岛平台。